高考答题卡掉包案已经过去了几天,今天我就来梳理一下高考答题卡掉包案的始末。
一、在高考答题卡掉包案开始由四名家长实名举报
因四名家长实名举报,河南其他城市的家长 (未实名举报) 对高考分数产生质疑冰反应分数相差几百分的情况!
四名家长分别为:
郑州一中苏小妹 (化名) 的父亲苏洪,职位:政法系统工作人员;
洛阳市杨梦之 (化名) 的父亲杨国强,职位:曾洛阳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调查科科长,现洛阳市纪委;
商丘永城市余小芳 (化名) 的母亲卢晓梅,职位:未知;
信阳市息县李闻天 (化名) 的家长邹安云,职位:未知;
二、根据调阅部分材料,四位考生均自称存在高考答题卡内容与本人答题内容不符,答题卡原件与扫描件不符,字迹不对应的情况
政法系统工作人员苏洪与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调查科科长杨梦之向河南省纪检委和监察委实名举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主任朱玉山,并多次通过各种途径,向有关部门提出诉求并调阅部分材料。
引用知乎作者:学生陈月半部分内容:
苏小妹 (化名) 从目前看到的复制试卷上认定四科高考试卷信息和答题卡答题内容全部不是自己作答的高考试卷答题卡,而是别人模仿自己的笔记作答的高考试卷。
杨梦之 (化名) 从目前看到的复制试卷答题卡上认定四科高考试卷信息和答题卡答题内容全部不是自己作答的高考试卷,系别人模仿自己的笔记作答的高考试卷。
余小芳 (化名) 名下的高考四科答题卡卡头上姓名、准考证号、座号多处严重涂改,笔迹不符,且余小芳高考 4 科 4 个不同的考号,涂改错到离谱,多处涂改的考生试卷答题卡和考生条码,根据高考制度会被当场作废,不应出现在查询成绩的电脑上。
三、考生家长选择报案处理,据 8 月 6 日报道,当地管理部门不予配合。案件在网上持续发酵
四名考生平时成绩与高考成绩对比
郑州一中苏小妹 (化名),平时 600 分+,估分 627 分+,高考 335 分;
洛阳市检察院杨国强儿子杨梦之 (化名),估分 500 分+,高考 230 分;
商丘市永城市家长卢晓梅的女儿余小芳 (化名),一模至三模 546 分+,估分 500+,高考 243 分;
信阳市息县考生家长邹安云儿子李闻天 (化名),平时 500+,预估 520+,高考 261 分。
四、 8 月 6 日将相关内容提交监管部门,上级纪检调查部门介入。
当天深夜,河南省教育厅在微博上发表 《关于网上反映个别考生家长质疑考生高考答题卡被掉包的情况说明》,并称纪检监察部门正在依法依规进行调查。
引用河南省教育厅在微博上发表 《关于网上反映个别考生家长质疑考生高考答题卡被掉包的情况说明》:
关于网上反映个别考生家长质疑考生高考答题卡被掉包的情况说明
高考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今年我省高考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严格监督,宣传、公安、工信、保密等部门齐抓共管,教育、招生部门精心组织,在考试、评卷、录取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政策和程序进行,确保高考安全与公平。目前,录取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近日,网上反映:「个别考生家长质疑考生高考答题卡被掉包」 。对此,为维护高考工作的严肃性,纪检监察部门正在依法依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维护高考公平公正,维护高考良好声誉。
据新新京报记者报道,两名实名举报家长表示:家长们将自己通过各种渠道掌握的 「答题卡被掉包」 证据提交给纪检部门,纪检调查组正在做笔迹鉴定!
六、 8 月 7 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回应:字迹一致,检查无误
引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8 月 7 日在官方网站发布 《致全省招生考试战线同志们的一封信》:
7 月以来,考生家长苏某、杨某以公职人员身份,联名另外两名家长在网络媒体上以实名形式多次发帖, 质疑考生答题卡被调包。
在此之前,根据考生反映,省招办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反复核实,结果为:答题卡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与所贴条形码信息完全一致,四科答题卡字迹一致,确认系考生本人所答,成绩准确无误,核实结果及时书面回复了考生及家长。
七、 8 月 8 日,信仰息县李闻天 (化名) 承认没有掉包,放弃笔迹鉴定;商丘永城市考生余小芳 (化名) 不承认是自己的笔迹,正在做笔迹鉴定。
九、同 8 月 10 日,据凤凰网独家报道:考生余小芳原始答题卡已公开,目前正在进行听写环节,并进行全面笔迹鉴定与指纹鉴定。
十、 8 月 11 日晚,河南省纪委通报:经监控视频核查,不存在人为调包试卷和答题卡现象。依据笔迹鉴定,余某高考答题卡上涂改系本人所为,郑州市考生苏某、洛阳市考生杨某某高考各科答题卡均为本人书写,不存在他人模仿笔迹作答和调包现象。
引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关于网络反映 「河南四家长质疑考生答题卡被调包」 问题的调查结果通报》:
近日,网上出现 「河南四家长质疑考生答题卡被调包」 信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结合收到的实名举报件,成立专案调查组,依法依规、严肃认真开展调查核实。针对实名举报和网络反映的问题,专案调查组全面调阅审核了 4 名考生的答题卡运转视频监控资料,认真查阅和比对了 4 名考生的试卷原件、答题卡原件和扫描件,对有关举报人、被举报人、考务人员和当事人进行谈话、询问,委托权威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对考生笔迹进行检验鉴定,通过逐项核查,全面收集证据,查明了事实。现将调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经查看监控视频和调查核实,4 名考生所在考场考试组织管理严谨规范,考务人员认真履职;4 名考生各科高考场次的试卷和答题卡在启封、发放、回收、押运、入箱、封箱、出库、扫描、识别等关键环节均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不存在人为调包试卷和答题卡现象。
二、经严格审批,4 名考生或家长先后查看了本人高考各科答题卡原件。其中,息县考生李某某及家长承认答题卡是考生本人笔迹,确认答题卡没有被调包,并自愿放弃笔迹鉴定。其他 3 名考生或家长要求进行笔迹鉴定,专案调查组委托权威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了笔迹鉴定。
三、依据笔迹鉴定结论,查看考场监控视频,对监考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确认永城市考生余某各科答题卡为本人书写,余某高考答题卡上条形码及个人信息涂改系本人所为,不存在他人模仿笔迹作答和调包现象。
四、经查看考场监控视频,依据笔迹鉴定结论,确认郑州市考生苏某、洛阳市考生杨某某高考各科答题卡均为本人书写,不存在他人模仿笔迹作答和调包现象。
五、经调查核实,没有发现省招办干部朱某某、于某存在举报反映的滥用职权、组织高考作弊等违规违法问题。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严格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共同维护高考制度的权威性和公正性。